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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1日 星期

6挂鞭炮换来5天拘留


本报讯(记者胡殿芳)我市烟花爆竹全域“清零”已经一年有余,但仍有极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私自销售。近日,牧野区王村镇大里村村民刘某良因为私藏私售烟花爆竹,受到依法拘留5天的惩处。

11月20日,记者来到大里村刘某良经营的烟酒超市,看到超市大门紧闭。村干部告诉记者,刘某良因为私藏私售烟花爆竹被依法拘留,“没人看店,他只好关门,损失大也没办法,谁让他违反法律法规呢。”

据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分局执法人员介绍,11月14日傍晚,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说刘某良有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超市进行检查。可是,执法人员在其店内并未发现烟花爆竹,经过进一步检查,在另一个房间的货架下面发现了6挂鞭炮。刘某良辩称是过去的存货,自己忘记了。但执法人员检查了刘某良的收款记录,发现当天上午他有销售鞭炮的记录。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私自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惩处,环境执法人员遂将该案移交到公安机关。随即,因私自销售烟花爆竹,刘某良被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而且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此,我市在春节等重点时段实施禁燃禁放禁售管控,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去年开始,我市禁燃禁放禁售标准进一步提高,关停了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年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现了全域“清零”。这一举措不仅有效降低了污染,也消除了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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