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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机制牵线搭桥 助力企业降低成本

本报讯 按照常规,企业治理污水越“干净”越好,但实事并非如此。近日,在市生态环境局多方努力下,借助“马路办公,马上办理”机制,一家食品企业与污水处理厂达成了新的排放协议,双方的治污成本也因此明显降低,实现了双赢。

这家企业就是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味央厨),排放污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制冷设备化霜水、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简单来说,其排放的主要是“洗菜水”,日排水量2000吨,每年处理污水需耗费40万元。但由于该企业经过处理的废水远低于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污水处理厂在处理类似污水时需要补充营养盐,以激发微生物活力,达到净化目的,而单这一项污水处理厂每年就需要花费100万元。

那么,能否让千味央厨降低污水处理标准,保留其中的微生物活性进入污水处理厂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服务专员”孙希凯立即进行现场调研,详细了解该企业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如果千味央厨降低污水处理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双方都可以降低成本,这肯定是好事!”但孙希凯认为,如果直接实施,企业排放的污水标准与排污许可证不符,显然不行,必须依规行事。

很快,孙希凯就从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十条措施”中找到依据。为减少企业污水治理费用,经过多方协调,千味央厨和污水处理厂对纳管工业废水协商确定了新的排污浓度并签订了协议,市生态环境局立即为企业变更了排污许可证。

“因为降低了污水处理费用,两家企业都非常高兴。”孙希凯兴奋地说,不仅对千味央厨,这个做法今后可以在食品企业和其他符合要求的企业广泛推广,降低的污水处理费用将非常可观。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一企一策”等活动,落实“二马”机制,多项措施共同发力,有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胡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