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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 星期

中国人寿推出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本报讯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针对“康宁”系列保险产品进行升级,在“康宁保(A款)”和“康宁保(B款)”保险产品组合基础上,推出了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产品组合。

国寿“康宁”系列产品历经20多年畅销不衰,持续引领保险行业健康险发展。随着客户需求变化,中国人寿想客户之所想,紧密围绕客户对美好生活的保险保障需求,特推出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险产品组合。该保险产品组合承保120种重大疾病,并可选择投保附加两全保险产品提供满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还可以选择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产品,给予客户更全面的保障。

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险产品组合由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和国寿附加“康宁保”两全保险(C款)产品组合而成,具有以下四大亮点:

投保范围宽,保障更贴心。该保险产品组合投保范围为出生28天以上,5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主险终身保障。主险、附加险均有身故保障责任,实现“双重关照”。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可自由选取一次性领取或转换成年金领取。

重疾覆盖广,守护到终身。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险产品组合承保病种包括120种重大疾病,主险保障守护至终身,只要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条件,即按照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进行赔付,缓解客户因疾病治疗所产生的经济压力,尽享安心医疗。

满期有返还,选择更灵活。该保险产品组合中可灵活选择投保的国寿附加“康宁保”两全保险(C款)产品,具有给付满期保险金的责任。若保险期间内客户无理赔情形,则至约定保险期届满时,公司按照主险合同、附加险合同的所缴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客户满期保险金。此外,客户可灵活选择60周岁、70周岁或80周岁作为满期金领取时间,领取满期保险金后可继续享受重疾保障至终身。

豁免显关爱,无忧享未来。该保险产品组合可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B款)产品,提供投保人重大疾病、身故、高残豁免保障。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即可免除主合同及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此后各期应缴纳的保险费,彰显人文关怀,让客户安心无忧享未来。

以30岁康先生为自己投保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险产品组合为例,选择10年缴,年缴保费4350元,累计缴费4.35万元,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险产品组合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按合同约定,康先生可以享有终身120种重大疾病10万元的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若康先生无理赔情形,则至附加合同约定保险期(70周岁)届满时,康先生可领取4.35万元满期保险金;如不幸身故,则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中国人寿始终致力于改善民生保障,为群众提供简捷、高品质、温暖的保险服务,用爱心与责任守护每一位客户的美好生活。

(青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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