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镉中毒主要是吸入镉烟尘或镉化合物粉尘引起。一次大量吸入可引起急性肺炎和肺水肿;慢性中毒引起肺纤维化和肾脏病变。接触镉的工业有镉的冶炼、喷镀、焊接和浇铸轴承表面,核反应堆的镉棒或覆盖镉的石墨棒作为中子吸收剂,镉蓄电池和其他镉化合物制造等。
一、病因
镉的烟雾和灰尘可经呼吸道吸入。肺内镉的吸收量占总进入量的25%~40%。每日吸20支香烟,可吸入镉2微克~4微克。镉经消化道的吸收率,与镉化合物的种类﹑摄入量及是否共同摄入其他金属有关。例如钙﹑铁摄入量低时,镉吸收可明显增加,而摄入锌时,镉的吸收可被抑制。吸收入血液的镉,主要与红细胞结合。肝脏和肾脏是体内贮存镉的两大器官,两者所含的镉约占体内镉总量的60%。
二、临床表现
1.食入性急性镉中毒。多因食入镀镉容器内的酸性食物所致,经数分钟至数小时出现症状,酷似急性胃肠炎,严重者可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2.吸入性急性镉中毒。吸入高浓度镉烟所致,先有上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状,脱离接触后症状减轻。经4小时~10小时的潜伏期,出现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伴寒战、背部和四肢肌肉和关节酸痛,胸部X线检查有片状阴影和肺纹理增粗。严重患者出现迟发性肺水肿,可因呼吸及循环衰竭死亡。少数合并有肝、肾损害。少数病例急性期后发生肺纤维化,导致肺通气功能障碍。
3.慢性镉中毒。长期过量接触镉,主要引起肾脏损害,极少数严重的晚期病人可出现骨骼病变。吸入中毒尚可引起肺部损害。
三、预防
1.熔炼﹑使用镉及其化合物的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密闭装置。焊接和电镀工艺除应有必要的排风设备外,操作时应戴个人防毒面具;不应在生产场所进食和吸烟;中国规定的生产场所氧化镉最高容许浓度为0.1mg/m3。
2.镀镉器皿不能存放食品,特别是醋类等酸性食品。
3.镉污染土壤,可造成“痛痛病”。镉对土壤的污染,主要通过两种形式,一是工业废气中的镉随风向四周扩散,经自然沉降,蓄积于工厂周围土壤中;另一种是含镉工业废水灌溉农田,使土壤受到镉的污染。为了防止镉对环境的污染,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镉的环境卫生标准。
(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黄青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