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
      

牧野区法院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对于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提高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夯实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基础,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常态化,牧野区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干警集中学。为深刻把握和准确适用《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条文,提升法院审判水平和审判队伍素质,近日,牧野区法院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逐条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提升干警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

二是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加大宣传力度,区法院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题,精心制作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摆放在诉讼服务大厅,大厅内外的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全院干警和办事群众“零距离”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三是掀起全民学习热潮。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牧野区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咨询解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下一步,牧野区法院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走深走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常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