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草拟了《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河南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十四五”规划》(豫知〔2022〕4号)精神,加快构建和完善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引领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着力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的“一核一中心多平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制度,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构建“创新+运营+产业+金融”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为新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 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十四五”战略,草拟了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四个部分,十三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按照“园区——产业——企事业单位导航”的原则,以13家工业园区为单位,开展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导航项目以强化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路径为目标,根据分析结果指导企业调整市场布局、产品等经营策略,实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有效专利布局。
积极培育地理标志,打造区域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展示交易平台,拓宽地理标志营销传播渠道,开展重点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试点工作,全面、科学反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现状。
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试点工作。
(二)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推动市域内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进行贯标认证,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辅导和运营等托管服务,有效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
聚焦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培育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产业协同创新和知识产权协同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担机制与补偿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增加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大力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整合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打造新乡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完备、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挥集基础数据集成、信息整合发布、成果展览展示、项目对接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
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相应数据库,开展产业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与投资、专利技术标准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评价、风险统一应对、卡脖子技术知识产权风险规避等工作,确保产业安全发展。
引进各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全链条。
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落实执法人员和被检查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
加大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纳入市委、市政府相关人才计划与人才引进项目,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