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阳县检察院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检察院表彰为“第二届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2020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坚持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切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履职办案中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获得省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11项。(夏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