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书武
1月1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一年,我市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8297.3万元,发放高龄补贴7249.054万元。
实事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把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标准水平列入2019年民生实事,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2019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90周岁~99周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提高高龄补贴标准。
追踪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民政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在新乡落地生
根,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里。
2019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13.12万人(其中城乡低保11.78万人、特困供养1.34万人),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8297.3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30145.2万元、特困供养资金7410万元、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742.1万元),较好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樊海林作了如上介绍。
同时,我市提高了城乡居民保障标准水平。
从2019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提高到52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90元提高到29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提高到386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90元提高到19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
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挂钩提高,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80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6300元提高到6500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300元提高到5020元。
追踪高龄补贴
樊海林介绍,2019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90周岁~99周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将90周岁~99周岁老人高龄补贴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每到每人每月100元。
我市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年满80周岁~89周岁(含本数)的非特困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周岁~89周岁(含本数)的特困老人(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的“三无”及农村“五保”老人),
每人每月发放90元;年满90周岁~99周岁(含本数)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100周岁(含本数)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该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在上下一致努力下,我市2019年度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完毕,累计发放高龄补贴7249.054万元,惠及80岁以上老年人18万余人。
追踪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已经到来,市民政工作如何去做?樊海林介绍,市民政局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二是进一步聚焦困难群众关切,适时提高城乡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三是进一步发挥民政兜底作用,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应该享受的民生政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