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 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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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新乡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唐松立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是国家健全金融安全体系、深化国际反洗钱合作的关键举措。其核心在于扩大洗钱上游犯罪范围,将掩饰、隐瞒“其他犯罪”所得的行为纳入洗钱范畴,为风险识别提供指引;平衡风控与权益保障,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差异化开展尽职调查,保障医疗、社保等基本金融服务不受影响;完善处罚机制,以“严管+容错”督促履职,双向发力促进合规履职。

  中原银行新乡分行始终以“风险为本”理念为指引,系统化推进反洗钱工作。一方面,强化客户身份识别与风险分类,动态识别高风险客户交易特征,对重点领域实施差异化管控;另一方面,完善可疑交易监测体系,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可疑线索及时研判、快速处置;同时深化“警银联动”。2025年上半年,我行成功拦截电诈资金65万元,协助处置10余起案件,收到6封反诈表扬信与4面锦旗。

  接下来,中原银行新乡分行将从两方面构建反洗钱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第一深化机制创新,建立“制度+考核+督导”三位一体体系,将反洗钱履职纳入绩效考核,动态跟踪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第二推动全员共治,对内开展“案例剖析+风险研讨”提升实操能力,对外进社区、商圈普及反洗钱知识,筑牢公众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