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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开“一扇窗” 群众心里更阳光

本报讯 为化解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更好地解决执行申请人的诉求,红旗区法院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初次接待窗口并于近日正式投入运行。

4月1日,申请执行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人张某来到红旗区法院,就本公司与业主梁某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立案执行。与以往不同的是,在立案窗口提交了立案材料后,张某便被邀请至紧挨着的另一窗口,由窗口接待人员一一核对立案相关信息、确定送达地址、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告知权利义务、提示执行风险。

“这是干什么呀?以前好像没有这个流程……”张某疑惑地问。

“这里是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目前法院建立了‘首次执行案件集中初次接待工作机制’,通过信息核对更加清楚地了解您的诉求,并对被执行人的状况及财产情况等进行初步摸底,等执行法官接到案卷材料后,就可以通过笔录了解案件关键信息,统筹安排下一步执行方案。”听着工作人员的讲解,张某满意地点了点头。

当日,该案件便随机分派至执行局王家坤法官团队,在查阅初次接待笔录了解基本情况后,王家坤在向被执行人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核实查控梁某名下账户资金的情况,并通过电话与梁某取得联系,向其说明目前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及时缴纳拖欠的1.03万元物业费,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导致的严重后果。随后,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威慑力的梁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并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

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的设立,不仅减少了执行案件前期相关信息的掌握、了解以及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时间,也让执行法官以更好的状态利用更准确的信息进入到实质性工作环节,有效提高了执行办案质效,让当事人享受到更加贴心、便捷的司法服务。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