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赋能科技创新和
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思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赵璇

  在全球经济和科技竞争的格局下,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成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力量。该过程既不能脱离市场主体自身的努力,也不能缺乏政府财税政策精准引导和有效赋能。而财税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具备覆盖范围广泛、激励导向清晰、作用机制灵活等特性,其系统融入创新活动的重要环节,可创建起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产业落地的全链条支持体系,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赋予有力保障。

  一、聚焦创新前端,夯实科技供给基础

  (一)强化基础研究的长效稳定投入机制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也是产业创新的基础,而只有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支持才能推动其不断突破。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对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的投入比例,建立稳定的、长效的科研资金投入机制,保证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所需的经费。同时,健全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升使用效率,为科技创新打下坚实基础,为后续产业创新提供持续的动力支撑。

  (二)完善研发活动的普惠性税收激励机制

  研发活动作为联系基础研究同成果转化的重要节点,覆盖所有创新主体,需要普惠性财税政策激发全体民众的创新活力。根据不同创新主体的研发需要调整税收减免政策,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简化申报程序来降低研发主体的研发成本。对研发投入比例高、创新能力强的主体进行税收优惠,促使各种创新主体加大研发力度,开展多种技术研发活动,培育创新的内在动力,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提供牢固的研发基础。

  (三)健全前沿探索与关键攻关的专项支持体系

  前沿技术的探索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于突破创新瓶颈,提升融合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需要通过专项财税政策精准发力完成。按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创新需求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促使创新主体进行协同攻关,将科研资源进行整合,凝聚起创新力量,加速前沿技术成果的培育和积累,推动科技创新走向高端,为后续的技术转化和产业融合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贯通应用后端,加速成果转化与产业融合

  (一)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性财税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是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关键堵点,需要财税政策引导各个主体参与,完善转化机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财政补贴,需要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优秀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实行奖金奖励,从而缩减科技转换过程中企业面临的资金成本。同时,优化税收政策,对科技成果转让、转化环节进行税收减免,激发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推向市场、对接产业需求的动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产业发展动力。

  (二)加大对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初期的风险分担

  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初期是科技成果走向市场的重要阶段,但其风险大、投入多,需要财税政策进行风险分担。通过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企业开展中试熟化、生产线改造等工作,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使科技的创新成果逐渐转化为市场产品,从而推动科技的研发成果得到产业化应用。

  (三)健全创新产品市场推广的采购与消费激励

  创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是产业创新、巩固融合成果的重要保证,这需要财税政策引导市场需求、拓宽推广渠道。通过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类产品,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市场主体认可并使用创新产品,培育出创新产品消费市场,扩大创新产品的市场空间,促使创新产品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发展,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

  财税政策通过精准发力、全程赋能,可有效破解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堵点难点。基础研究、研发活动、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等创新全链条被财税政策覆盖,资源汇聚、降低创新风险、激发主体活力,使两大创新同频共振、协同发展,夯实创新发展根基,培育新的增长动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支撑。

  【作者系哈尔滨金融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本文系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黑龙江省减税降费政策评价与优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YQJH202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