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 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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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


  安全生产,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头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细则》出台,背景深远、意义重大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既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在此背景下,河南省制定并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需求的必然要求。

  《细则》的出台,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有助于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职责明晰,构建责任体系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把握方向,统筹全局。

  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及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真抓实干,推动落实。

  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及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实施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协调破解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三)党委常委其他成员——分工协作,凝聚合力。

  党委常委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宣传部门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良好氛围;政法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四)政府分管领导——聚焦专业,精准发力。

  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需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其他分管领导要立足职责分工,抓实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研判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三、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一)科学考核,注重实效。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科学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激励广大干部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表彰奖励,树立榜样。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贡献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党政领导干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投身安全生产事业。

  (三)严肃问责,强化震慑。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党政领导干部,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地区和单位,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过严肃问责,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地见效。

  四、公众参与,共筑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既是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受益者,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监督力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主动提升自身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若发现身边存在安全隐患,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陈瑜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