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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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兴梅

  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在当下基层治理、化解矛盾和平安中国建设中均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相继被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等中央文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碎片化、形式化等现象,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必须结合基层具体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其优化路径。

  一、优化治理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社会治理理念的更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枫桥经验”从一地之计上升为一国之策,从最初的农村走向城市,从过去的线下走进网络空间,从以往的一元主体转为多元共治,“枫桥经验”的治理理念也从过去的社会管控转为社会治理、多元共治。但是,今天部分基层干部囿于原有矛盾调解经验方法的限制,在思想认识上依然存在“重化解、轻预防”“重事后被动应对、轻事前主动排查”等现象,矛盾化解的成本较高,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在实践中要积极优化基层治理理念,通过前期排查、评估机制来加强源头治理和关口把控,通过“未诉先办”等经验做法,对基层矛盾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置”,将风险化解程序前置,实现矛盾化解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变革。

  二、明确治理目标,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枫桥经验”60余年来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动员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追求。不管时代如何发展,社会中心任务、主要矛盾如何变化,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人民立场始终没有改变。但是今天在个别地区,落实“枫桥经验”客观上走向了形式化、片面化,过于强调对调解数量和成功率的指标考核,而忽视了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的发挥。因此,在实践中还要始终让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好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网格员、新乡贤等主体的基层自治作用,通过“群言堂”“乡贤评理堂”“老娘舅”等创新形式,有效化解具体矛盾,实现定分止争。

  三、创新治理方式,实现“线下”走到“线上”

  近年来,随着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云计算、AI智能等越来越深刻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方式,并逐渐成为影响社会治理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中,全国各地基于现实需要也探索出一系列“枫桥经验+数字赋能”的经验做法,实现了“枫桥经验”治理方式由“线下”走到“线上”的巨大转变。通过在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响应等各个环节广泛应用数字技术,不仅能够使得解决纠纷更加高效精准,而且也及时呼应了群众的高效处理的诉求。尤其是在基层治理中,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够快速实现对海量信息的筛查,高效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消解群众的不良情绪,实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消灭在基层。

  四、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协同共治合力

  共建、共治、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和基础运行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可以有效凝聚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群众的合力,实现系统性、协同性治理效能,有效解决沟通不畅、协同缺位等现象。首先,通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聚合各方合力,明确职能分工,持续拓展多主体参与的制度渠道。其次,要破除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弊端,通过鼓励、引导、支持各个社会主体参与,来实现多元主体在化解矛盾中的良性互动。通过常态化培训、以案释法、业务交流等方式,增强调解员、网格员队伍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参与复杂纠纷调解,推动调解队伍职业化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新乡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