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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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组织20余名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对办理的一起马某受贿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及评议,旨在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刑事检察干警业务素能和出庭履职能力。

  庭审观摩打造实战课堂。庭审中,公诉人紧扣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对被告进行讯问。公诉人出示证据客观全面、繁简得当、质证充分,以严谨的逻辑和专业的论证,有力指控了犯罪。法庭辩论时,公诉人从证据分析、法律解释、法理情适用等方面有理有据地进行答辩,并对被告当庭进行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集中评议,以案促学提素能。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干警对此次庭审进行集中评议。承办检察官结合该案办理及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并分享了办案心得。与会干警围绕法律文书质量、讯问技巧、举证质证逻辑、法庭辩论策略等方面展开全方位评议,既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诸多亮点,也对存在的不足进行了交流。

  此次庭审观摩和集中评议活动是强化队伍素能、提升刑事检察质效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庭审观摩、集中评议等工作,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辉县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裴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