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加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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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共依法提起公诉1008件1303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153件174人,“两抢一盗”侵财犯罪案件89件117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件25人;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共办理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48件103人,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立足职能、担当作为,注重理念引领、专项带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责任。该院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将专项行动作为服务党组中心工作的重要载体;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制订抓好“30条意见”贯彻落实、切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实际举措推动护企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与县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确定案件会商、定点联系、信息共享、绿色通道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检察蓝+工商联”协同保护格局,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封丘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坚持依法办案,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该院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做到依法打击“不手软”、依法保护“不缺位”,着力营造让民营企业家安心、放心、舒心的经营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涉黑恶犯罪,重点惩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犯罪,办理了一起在封丘县高速服务区的涉恶团伙进行强迫交易的案件,通过依法审查起诉,打击黑恶势力,形成有力震慑,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护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落实最高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认真贯彻《办理非法集资案件适用法律指导意见》,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既有效打击严重犯罪,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三)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回应民营经济发展法治需求。该院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涉企案件“挂案”监督、“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该院已组织力量监督跟进刑事立案后长期不处理、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挂案”4件;坚持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畅通民营经济主体申请监督渠道,规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力度,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王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