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涉黄小广告”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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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张某通过王某甲介绍,认识了王某乙后,加入了他的贴卡(张贴涉黄卡片非法牟利)团伙,参与贴卡活动,并成为该团伙之一。

  在张某的带领下,张某团队每天深夜出工,骑着“小电驴”穿梭在各个小区和小胡同,几人先后在郑州周边区县、洛阳、平顶山、封丘县等地粘贴涉黄卡片。这些小广告严重“涉黄”、不堪入目,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等人粘贴的卡片内52部视频属于淫秽物品,团伙贴卡总数约4万张,张某通过该活动违法获利4000元,手下人员总获利5800元。

  今年5月,封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封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6月法院依法作出缓刑判决。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对张某等人从个体、家庭、成长经历、帮教条件、社会交往等方面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了综合评估。经综合研判,未对张某等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针对部分被告人认知偏差、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承办检察官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做好心理疏通;为消除抗拒心理,邀请青年志愿者、义务援助律师一起做思想工作,使这部分人转变了思想,深刻认识到了错误,自觉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检察机关的缓刑建议心服口服。

  (郜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