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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仲裁”进企业为民服务“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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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流动仲裁庭”设立在我市某物业公司,把仲裁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针对一起因工伤待遇引发的劳动争议进行了现场审理(如图)。
在现场,仲裁庭审流程有条不紊地展开。首先,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强调了庭审纪律,让在场人员明确仲裁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申请人陈述了工伤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清晰地阐述了自己主张工伤待遇赔偿的依据。被申请人也就事故责任认定、已履行的义务等方面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接着,在举证质证环节,申请人拿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一系列证据,以证明自己工伤的事实以及所遭受的损失。被申请人则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提出了质疑,并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在工伤预防方面已经履行了相应责任。仲裁员对证据进行仔细审查,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向双方询问,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
在调查环节,仲裁员对双方进行询问,例如工伤发生时的具体工作安排、公司在事后的处理措施、双方在工伤赔偿协商过程中的分歧点等。双方当事人都如实回答,整个过程紧张而有序。双方辩论环节,气氛一度升温,双方围绕工伤认定标准、赔偿计算依据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申请人方强调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法律规定应获得足额赔偿;被申请人方则从公司立场出发,就赔偿金额的合理性提出不同看法。仲裁员们认真倾听双方的辩论,确保双方都有充分表达观点的机会,同时维持庭审秩序。
最后,首席仲裁员宣布休庭,仲裁庭将根据庭审情况、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及时审慎合议并做出公正裁决。整个庭审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彰显了仲裁的公正、公平、公开。
此次流动仲裁庭审改变了传统仲裁模式,实现了从“坐等办案”到“上门服务”的转变,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通仲裁为民“最后一公里”,也推动了“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更多领域的实现。下一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加大流动仲裁庭审理力度,使劳动仲裁“走”出去,深入基层加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及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苗子新王天鑫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