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时期群众路线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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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2018年以来,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已经取得显著成就,打造了一批典型的示范乡村,但我们也看到,由于农民参与乡村和城镇化建设的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地方城镇化和乡村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基层干部忙忙碌碌,而广大群众并不领情,参与不积极的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联系割裂

  1.基层干部与群众联系的渠道不畅。群众对干部的考核晋升没有评议渠道,干部日常考核是由上级下达考核指标,参与人员是本单位干部和上级干部,没有基层群众参与,这意味着,干部只要对上负责,也就缺少了对基层群众保持联系的动力和制度化激励措施。

  2.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渠道不畅。某地方推出App,要求考核安装使用率,很多群众连智能手机都没有,村干部只能凑数量,这种工作方式与基层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并没有持续性的组织联系。比如乡村振兴的项目工程任务是从上级规划布置的,工程资金是从上级拨付安排的,工程质量是由上级检查验收的,对负责工程干部的考核奖惩,也是由上级决定实施的。基层群众的知情和参与权利并没有得到有效实现。

  3.群众和干部建立日常联系的需求不强烈。由于快速城镇化,大量离开乡村的农民工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决定了农民工与城乡的基层政府和干部,都没有办法建立日常性的制度化联系,农业收入无法满足农民支出,大量劳动力涌向城市打工,离开乡村,乡村组织和干部找不到农民工,很少经常联系。

  (二)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方式来说,70%以上的青壮年人口外出打工,导致农村有生力量缺失,我国乡村人口在10年间从6.7亿左右下降到约5.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从50.32%下降到36.11%。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剩下的农村留守人员,没有能力和精力去参与。除了低保户确定、危房户改造、拆迁户拆房等少数必须要与基层干部打交道以外,群众的生活和基层干部的工作都没有多少交集和来往。

  二、对策建议

(一)坚持共商机制

  江西西湖区探索了“幸福圆桌会”机制,乡镇干部、职能部门和群众坐在一起议事,实打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要做法:一是充分调研,对农民迫切关心的问题作为课题调研,列出清单;二是开会讨论,调动社区干部多方力量参与;三是问题解决,打通“最后一公里”;四是定期回访,防止问题复发。

  北京的“小院议事厅”,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江苏苏州的“协商议事室”等皆是打通干群关系通道的制度化措施,让乡村干部对自己的村庄产生责任心才是长久之路。

  (二)坚持共建机制

  山东临沂莒南县板泉镇76个自然村,村村都有党员干部和群众共建的“支部志愿暖心小菜园”,服务全镇约4000户老人,有党员干部去管理浇水,也有群众去浇水,还有学生放假去除草的,党员志愿服务有了具体的平台。共建项目坚持机关干部带头,党建引领,群众参与度非常高,既服务了群众,也融洽了干群关系。

  (三)坚持共享机制

湖北咸宁崇阳县推行积分榜、公示榜、光荣榜“三个榜单”调动基层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共同缔造的积极性。

  推行积分榜,就是引导群众开展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达到小钱办大事的效果。公示榜,就是村级事务,不管大小事,要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光荣榜,就是在群众中倡导正确的荣辱观和荣誉感,催生乡村治理内生动力,也是为了让村民的付出被看见、被记住、被留下,通过光荣榜发挥激励作用。

  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发挥其主体地位和功能,农民是主角。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要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激发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

  (作者单位:中共莒南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