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齐心协力打造法治长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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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年来,长垣市紧紧围绕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长垣市委书记、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创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专班,长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重大问题,抓住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不放松,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

  科学安排部署,夯实创建基础。多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出台了《长垣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长垣市关于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示范创建“1234”工作机制(长垣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二级同创,三种举措,四个创建专班)。通过建立“日报告、周汇报、月总结”沟通机制,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形成创建合力。自创建开展以来,召开长垣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议3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次,安排部署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举办宣传活动108次,发放公开信10万余封,走访入户2万余户,微信群宣传3万余次,印发应知应会手册2000余册,在县级以上媒体刊发创建宣传稿件14篇。示范创建宣传工作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不断提高。

  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创建成效。将创建工作纳入法治督察内容,从长垣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督查目标考核中心、市政府办和市司法局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4个督查组,深入18个乡镇(街道)、48家长垣市直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细,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长垣市将以此次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把稳舵、鼓足劲,以更加奋发有为、争分夺秒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