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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部分人身险公司消保座谈会

本报讯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合法利益,减少发生重大案件的风险,根据监管部门相关精神,8月23日,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部分人身险公司召开了消保工作座谈会。该协会秘书处及调解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富德生命人寿、人保寿险、天安人寿、建信人寿9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新乡银保监分局保险科人身险监管员魏靖宜、瀛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长伟、普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丽娜参加。

会上,各家保险公司结合自身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互相交流,针对投诉举报案件中的非正常退保、格式化退保以及理赔案件中发现的带病投保、重复报销、挂床等疑似保险欺诈行为展开深入的探讨。同时,就本公司在产品条款、销售行为、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意见和建议。例如,加强全员销售规范化培训,以实际案例为警示,加大追责力度;提高合规意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打击恶意代理;发布风险提示,加强宣传教育等。

针对各保险公司提出的有关问题,魏靖宜从监管认定和处理的角度,就有效投诉和无效投诉、投诉和举报的区别、举报调查的方式和方法等,一一作了解答。

田长伟、高丽娜从司法角度,就代理方恶意退保面临的法律风险,如可能涉嫌非法经营、职业侵占罪等,以及就大家提出的恶意退保、挂床等行为无法有效取证等问题,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前端需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后端需加强公司之间的协作,联合打击此类行为,对挂床行为建议引进第三方鉴定,或者请专家委员会出具意见等。

最后,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魏贤成作总结讲话,他说,消保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始终将客户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履行好服务承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 ”的服务理念,培养员工规范的销售行为,提高业务品质,促进消保工作提质增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人身险市场消保工作面临的问题,他还提出几点具体建议,一是保险公司要坚持“双录”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要强化寿险销售管理过程,提高新进销售人员的学历水平,加强培训工作,限制业务人员的过度跳槽行为。三是要联合多部门坚决打击“恶意代理退保”和保险欺诈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正当利益,为行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正常的经营秩序。

(朱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