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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检察院开展专项检察活动
564处英烈纪念设施得到维护



本报讯 延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深入全县英烈纪念设施地开展调查,及时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使564处英烈纪念设施得到了修缮与维护。

延津县是太平天国英王陈玉成就义处,是辛亥革命先驱陈百昂、戍边英雄肖思远等英烈的出生地。抗日战争以来,延津革命先烈开辟了晋冀鲁豫至延安的第二条地下交通线,成立了“延浚汲淇”四县边抗日办事处,与日寇进行了殊死搏斗,共有红色革命遗址、英烈纪念园及分散的烈士墓碑564处,有着尊崇烈士的光荣传统。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精心组织,上下联动,通过调查摸排,发现有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存在墓碑字迹不清、磨损等情况,部分墓碑需要刷漆、描字,部分烈士墓园无雨污排放设施,墓园围墙有沉降、开裂、剥落等情况。该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保护职责,加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使564处英烈纪念设施得到妥善修缮维护。

(申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