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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 星期

市2020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估结果通报


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16日~24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组,对各县(市)、区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对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比照县级政府评估办法进行督导评估),并形成督导反馈意见。各县(市)、区根据反馈意见积极整改,于8月份上报了整改结果。评估组经过评审、复核,形成了最终评估结果。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原阳县人民政府、获嘉县人民政府、凤泉区人民政府、延津县人民政府、新乡县人民政府、辉县市人民政府、红旗区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封丘县人民政府、卫辉市人民政府、牧野区人民政府、卫滨区人民政府。

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珍惜荣誉,接续奋斗,再创佳绩,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认真履行发展教育的职责与使命,继续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扩充义务教育资源,扎实做好“双减”和“五项管理”,有效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单 位得 分单 位得 分原阳县469.9凤泉区466.1获嘉县467.7红旗区450.3延津县456.0平原示范区446.7新乡县454.2牧野区427.9辉县市450.4卫滨区411.0封丘县441.3卫辉市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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