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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9日 星期

市医保局不断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新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的保障实施细则》,针对部分“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

一是明确了保障对象。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二是明确了保障范围。此次“两病”用药为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明确了“四个优先”: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三是明确了保障水平。我市“两病”用药的报销比例为60%,高于国家50%的报销比例;四是做好政策衔接。对已经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执行原有政策,确保现有的待遇不下降、不受冲击。

为了保障基金平衡,实现成本的总体可控,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市医保局提出了三项配套措施。一是完善支付标准,合理确定支付政策。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二是保障药品的供应和使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完善“两病”门诊用药的长期处方制度。三是规范管理服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生的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群众防病治病健康意识。

(赵佰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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