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类”诈骗
1.冒充银行通过张贴虚假服务热线告示、发送含虚假客服电话的短信,引导金融消费者转账、骗取密码或快捷支付短信、引诱进入钓鱼网站实施诈骗;
2.冒充公司老总通过QQ、微信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3.冒充房东、供货商、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称因银行卡更换,要求将租金、货款、欠费资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
4.冒充淘宝、航空公司、网店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所购商品缺货需退款,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二、“利诱类”诈骗
1.以中奖、购物退税、发放补助、高薪招聘、低价购物、办理高额信用卡、提供考题、微信点赞、有偿刷信誉等为诱饵;
2.通过网络、电话或短信等广泛发布信息,当有人员联系后,以需先交纳“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体检费”等费用为由从而骗取资金。
三、“威胁类”诈骗
1.通过虚构亲人遭遇车祸、绑架、手术、行政拘留等急需用钱理由,诱导人员将钱款打入诈骗账户;
2.冒充黑社会或纪检人员,以受仇家委托对其打击报复或掌握违规违纪证据为由,威胁“拿钱消灾”;
3.冒充公检法等执法机关,以种种借口将其诱骗至银行网点或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钱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
四、“技术手段类”诈骗
1.利用木马程序盗用他人QQ号并录制视频,让好友误将犯罪分子当成事主,达到诈骗客户、朋友资金的目的;
2.利用伪基站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短信,一旦事主点击后便可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和手机号,从而实施犯罪;
3.设置免费WiFi吸引事主链接上网,通过替换非法网站,轻松截获网络数据并破解密码,转移事主钱财;
4.建立银行、大型网购平台、航空公司等机构钓鱼网站,如果没有仔细鉴别而购物,就会造成钱财两失;伪造银行卡POS机具,事主持银行卡在机具上操作后,机具后台自动截取银行卡信息及密码,随后犯罪分子复制银行卡进行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