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周刊
  
本版新闻列表
 
新乡日报社旗下媒体: 新乡网 | 新乡日报 | 平原晚报
 
  
2019年4月25日 星期

强制腾房顺利交付

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沈志勇作动员讲话

本报讯4月19日,红旗区法院执行局经过精心部署、制订周密方案后,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强制腾

房行动,将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物抵债的房屋,成功交付。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

依法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李颖向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该公司依旧没有履行。法院依法裁定将该公司名下位于某小区一号楼一层的101号商铺进行司法拍卖以清偿债务。因该商铺面积1500平米、价款高达1200余万元,几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红旗区法院经过征求双方意见,决定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归还欠款。对该房产进行强制腾房执行裁定送达后,部分租赁经营户十分配合,很快便将房屋腾空,但另有两户租赁户既不提供租赁合同也拒不搬离。执行法官多次劝其尽快腾空房屋,并在房屋周围张贴腾房公告,但这两户始终无动于衷。

为保证以物抵债标的尽快交付,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

法官李颖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为保证强制腾房顺利进行,红旗区法院进行了周密部署,预判本次强制腾房风险点,结合标的物所在地现场情况,制订强制腾房预案,提前组织召开协调会,勘验现场,制订详细的方案,确保行动万无一失。

4月19日9时,执行干警准时到达执行现场,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沈志勇任总指挥,15名参与行动的执行干警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开启执法记录仪,拉起警戒线,腾房行动正式开始。在公证处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将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搬离。因该房屋还涉及部分公摊面积,执行法官特地邀请房管局工作人员,现场对照该房屋平面规划布局图对公摊面积范围进行核查、测量,做好区域划分。

12时30分,本次行动圆满结束,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也将“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推向高潮。  (禹亚光)


  
1997- © 版权所有:新乡报业传媒集团(新乡日报社) 运营服务:新乡网
咨询/投诉:0373-3046692 民生热线:3331100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