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路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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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卉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广袤农村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主阵地和主战场。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建设共同富裕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环,必须回应共同富裕的时代课题。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的目标定位将会更加清晰明了。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乡村治理中新旧问题交织,面临着诸多不能适应共同富裕要求的难题。因此,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共同富裕的期盼,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
一、共同富裕是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价值旨归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彰显着中国共产党百年不变的初心使命。而“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而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全面且长期的战略工程,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依托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亟须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共同富裕为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更是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价值目标和动力源泉。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能够持续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推动农民农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阔步迈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同富裕与乡村治理具有实现途径和价值目标的内在一致性。
二、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能力提升面临的现实困境
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处于深度裂变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乡村治理现状存在着诸多掣肘共同富裕的困境。
1.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性不足。中国乡村治理主体已逐渐多元化,并形成了“一核引领、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即基层党组织统揽全局,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发力。但实际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充分发挥引领核心作用,农民这一乡村治理的基本主体存在着治理力量薄弱的短板,乡村自治组织参与治理缺失。受制于这些因素,“一核多元”协同治理成效不佳,难以形成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2.城乡一体化的融合式治理欠缺。从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城市和乡村本是一个共荣共生的利益共同体,城乡应携手并进,互利共赢。但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造成了城市治理和乡村治理的分离,阻碍了城乡的融合发展。城乡要素流动壁垒持续存在,资源难以得到合理配置,城乡差距扩大,与共同富裕目标不一致。
3.治理系统的内在关系没有厘清。一是自治、德治、法治三种治理要素没有达到有机结合。由于过度偏向于某一要素,导致其他要素的缺位,乡村治理体系呈现无序状态。重构“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是完善乡村治理的必要之举。二是两个文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重物质、轻精神现象普遍。乡村治理中,精神文明建设不充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公共服务短板突出,以至无法有效回应农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诉求。
三、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实践路径
乡村治理关系到共同富裕的战略全局。当前,需要在共同富裕目标的引领下,进一步破解乡村治理的制约因素,全方位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1.规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是完善面向共同富裕的“一核多元”治理格局,促进不同治理主体的相互交织、融合互动,构建价值、责任和情感一致的乡村治理共同体。一方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使共同富裕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建引领表明农村基层党组织兼有领导者和引导者的双重身份,在乡村治理中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起着思想引领、组织建设、人才支撑、动员协调的作用。另一方面,整合多元治理主体力量,形成乡村共同富裕的治理合力。在党的嵌入式领导下,释放村民、社会组织、市场、企业等治理主体的治理潜能,明确其权利与义务的边界,规范、引导其行为,激发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专业特长和独特优势,以多主体力量的有机联合和深度联结强化多元共生,搭建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平台,以更好推进农民农村实现共同富裕。
2.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激发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在遵循城乡关系演变规律的基础上,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统筹谋划,加强城乡治理力量的融会贯通,构建双向奔赴、有效互动、优势互补的崭新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良性循环,推动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最终城乡携手迈向共同富裕。一是逐渐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制约乡村发展的桎梏。通过促进乡村社会的开放,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治理要素在城乡间高效流动,为乡村发展汇聚力量。二是不断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强化乡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建立和完善均衡优质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更高层次的需求,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夯实乡村治理的根基,推动共同富裕。
3.优化治理系统的协调性,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是兼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效的乡村治理既需要物质保障,也离不开精神支撑。物质塑形,乡村治理要以改善民生为优先方向,着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精神铸魂,农村农民的精神风貌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也是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助推力,要多措并举,培育共同富裕道路上乡村治理的文明土壤。建立和完善图书馆等现代乡村公共活动空间,积极推动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乡村社会风气,满足农民日益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健全“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激发村民活力,法治守护乡村公平正义,德治厚植乡风道德沃土,“三治合一”可以筑牢乡村治理根基,夯实共同富裕。“合三为一”,就是要在充分发挥各自功能的基础上,加强三者在治理过程中的衔接配合,以自治为主,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辅,三种元素相辅相成、优化组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良性互动,最终彼此优势互补并举,产生聚合效能,走向乡村善治。
作者单位: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收入差距调整视域下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17YBA05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