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
      

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
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法律小课堂

《反有组织犯罪法》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开展,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反有组织犯罪法》严厉惩治下列行为:

参加恶势力组织的;

教唆、诱骗他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他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的;

为有组织犯罪活动提供资金、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提供有组织犯罪证据,或者明知他人有有组织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

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的;

参加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http://www.12337.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