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法,切实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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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学凤

  6月19日,将迎来全国第14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今年“开放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法,切实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服务”。这不仅是一次向社会敞开大门的真诚邀约,更是一份以法治为纲、以人民为本的庄严承诺。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以下简称社会救助法)将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这部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明确了“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促发展”的立法宗旨,特别是该法新增了个人信息保护、失信惩戒、畅通异地和在线申请渠道等条款,为兜牢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市民政局闻令而动、乘势而上,以法律为准绳、以实干为笔墨,在牧野大地上书写着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的民生答卷。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法的重要意义。社会救助法的正式施行,是我国社会救助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为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是最困难、最脆弱、最需要关怀的群体之一,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救助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法的具体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流散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法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坚持法治引领,全面夯实流散人员救助服务制度根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建机制、织密网、强体系”为重点,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以社会救助法施行为契机,修订完善我市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生活无着流散人员的救助条件、救助内容、救助程序,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部门数据共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全市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对可能陷入困境的流散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聚焦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做好流散人员救助服务。“天寒地冻,跟我们回救助站,有热饭、有暖衣!”这是今年年初持续低温雨雪天气中,全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在街头巡查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面对雨雪严寒天气,救助站工作人员顶着寒风,深入车站广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等重点区域,不放过任何一处流散人员可能滞留的角落。为了让每一名流散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我市前置救助关口,织密救助网络,依托社区、福彩站点、环卫工人休息点等场所,设立临时庇护点,并强化部门协同,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救助合力,让流散人员能够及时就近获得帮助。扎实开展寻亲服务,依托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平台、DNA比对等多种方式,加强流散人员身份甄别,助力其返乡团圆。近年来,我市已帮助36名长期滞留的受助人员寻亲成功。在每一个成功寻亲的故事背后,都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团圆的期盼。同时,我市对流散人员台账进行梳理,针对反复流散人员,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并协调户籍地民政部门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反复流散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流散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救助网络更加健全,救助机制更加完善,救助能力持续提升,救助氛围日益浓厚,但对照社会救助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市救助站的工作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深化法律学习宣传贯彻,把社会救助法纳入民政干部培训必修课程,确保每一名救助站工作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市民政局将以社会救助法施行为新起点,携手并肩、同心同行,用爱心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用行动守护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生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温暖、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