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光照亮征程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新乡市“八五”普法成果展(四)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长垣市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创新发展、生态宜居、文明幸福的长垣市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精心部署健全机制,绘就普法“路线图”

  长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长垣市委工作规划和长垣市绩效目标。长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八五”普法决议,提供法治遵循。长垣市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清晰界定职责,构建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长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切实履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常态化督导,确保规划落地生根。

  长垣市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内容和党校必修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践行。通过巡回宣讲、专题报告等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六进”活动,累计举办活动580余场,依托各类阵地和新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紧扣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长垣市组织宪法主题活动460余场,牢固确立宪法权威;深化民法典宣传,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必修内容,举办讲座、以案释法活动120余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活动460余场,创作推广系列新媒体产品,有效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围绕中心工作宣传法律法规;紧抓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契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开展精准普法。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长垣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200余场,发放资料30万余份,精准普法格局日益巩固。

  聚焦关键精准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实施方案,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300余场;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养全过程,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和网上学法考试制度,参考率、合格率达100%;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累计组织500余场。

  夯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根基。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为长垣市278所中小学全部配齐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防溺水等为重点的法治教育,巩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学第一课”等宣讲350余场,覆盖师生20万余人次,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与自护能力。

  深化执法、普法融合。长垣市公安局开设“交警普法直播间”,线下联合外卖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长垣市交通运输局深入企业开展“以案促改”活动;长垣市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文广旅局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培训中开展针对性释法说理和“点对点”普法活动,提升普法即时性、有效性。

  创新服务普法模式。长垣市法院常态化推进庭审公开,邀请群众旁听庭审5万余人次。长垣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排查风险点480余个;开展政策宣讲9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4000余条。长垣市行政审批局、商务局等在审批服务、企业帮扶中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

  突出强基导向,增进基层依法治理效能

  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各单位深入乡村,围绕基层治理开展法治宣传500余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黄河普法园等50余处,其中黄河普法园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5个。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长垣市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3649名,实现每村至少5名的目标,开展培训100余场;严格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110名法律专业人士覆盖长垣市622个村(居);打造“周三法律顾问服务日”品牌,累计提供法律意见3800余条、参与调解纠纷27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200余场,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吸引力。结合“送戏下乡”等活动,创作推出《开车勿做低头族》《民法典(挖呀挖版)》等70部自制普法作品。

  拓展媒体宣传,提升感染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发力的全媒体矩阵,通过新媒体推送法治资讯3000余篇;长垣市公安局“平安长垣”新媒体账号连续4次荣登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榜单,成为长垣市普法工作的响亮品牌。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展望未来,长垣市将继往开来、守正创新,不断巩固拓展普法成果,让法治精神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市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