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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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司法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法律援助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重点对全市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和同行评估师、援助律师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业务骨干、同行评估师、援助律师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坚持质量为先,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过细化举措、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整体效能。
会议强调,要抓好系统内外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化对《条例》的理解与把握,确保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将《条例》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和“九五”普法重点内容,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凝聚宣传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把《条例》宣传与“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结合起来,丰富宣传载体、聚焦重点对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拓宽申请受理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实现法律援助申请无差别受理、“一站式”办结。要聚焦治理欠薪法律援助冬季专项行动、“安心行动”“法援护苗”行动等,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形式。要高标准抓好服务质量建设,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法律援助的指导监督力度,健全完善服务质量管理机制,扎实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要强化队伍建设,抓好“管案件、办案件、评案件”三支队伍,夯实组织基础。要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加大保障力度。
会议传达了省司法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省市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及全省案件质量抽查优秀、良好等次的承办单位和个人表彰决定。长垣市、延津县、封丘县、凤泉区4家单位相关人员及两名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代表分别进行交流发言。会议还对《条例》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要点进行了专题授课。
(程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