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总工会

以“工会+仲裁”圆满化解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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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1月10日,新乡县总工会联合新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工会+仲裁”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历时7个多月的劳动争议案件,职工李某最终获得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54306.14元和后续劳动保障待遇,案件实现圆满解决。

  据了解,职工李某因工伤待遇问题与所在公司产生争议,在与公司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拨打河南12351工会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新乡县总工会接到工单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了解情况。在随后7个多月的时间里,县总工会调解员多次与李某及涉事公司沟通协调,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双方依法理性解决纠纷。最终,在县总工会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工伤待遇赔偿款54306.14元和后续劳动保障待遇,并通过仲裁程序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

  本案是新乡县总工会深化“工会+仲裁”联动调解机制、做实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动体现。“工会+仲裁”模式有效整合了工会的调解优势与仲裁的法律权威,为职工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路径,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新乡县总工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成为职工信得过、靠得住的“娘家人”,让更多职工在维权路上感受到工会的温暖与力量。

  (古建军 王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