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难点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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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树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是继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专章部署后,又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赋予的新使命。民办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是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是有效推动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有力支撑。

  一、民办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难点

  (一)教育引导不够到位

当前部分民办高校在廉政教育中存在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内容更新不及时;廉政教育方式过于单一,实践活动等形式的廉政教育较少;廉政教育缺乏持续性,部分民办高校在开展清廉教育上存在“落实要求”“一阵风”的问题。这些问题,造成知识传授与价值塑造的转化断层,影响了廉政教育实效。

  (二)监督执纪不够有力

由于民办高校出于办学成本考虑,往往设置的专职纪检人员较少,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人员普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执纪部门是学校自己设置的工作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要服从于学校领导和学校领导班子,在所必需的人、财、物等方面也往往需要得到人事、财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导致监督执纪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甚至有时存在不敢监督的问题。

  (三)体系建设不够系统

从调研情况看,在民办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体系构建过程中,部分民办高校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机制的深层运行机理和内在耦合规律研究不够深入,制度设计缺乏战略前瞻性与系统规划性,导致现有制度体系不能较好地满足当前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需要。

  二、民办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难点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

民办高校在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推进过程中,思想层面的认知局限构成了核心掣肘。从调研情况看,民办高校人员都对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学校领导干部重视程度高于其他人,但对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内涵、具体要求、方法途径等知之不多、了解不深,对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基础性认识不深刻,进而影响了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成效。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有的民办高校领导干部对新时代抓好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落实主体责任途径方法单一,往往习惯于“上传下达”,对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思考不深,办法不多。三是指导督查不够,更多的是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状,而没有真正扑下身子去检查督促抓落实,导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完善

制度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从调研情况看,在民办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中,存在着领导管理、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等制度有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同时,也存在针对性强的风险防控制度和把清廉文化建设融入校园环境建设之中的环境优化制度等缺失的问题,影响了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实效。

  三、民办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难点对策措施

  (一)聚焦政治建设用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首先要压紧压实党组织政治责任,将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核心议程,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其次要构建全链条责任传导机制,建立覆盖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三级责任网络,将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要求嵌入董事会决策、校长办公会执行、基层党组织监督各环节,形成权责明晰、层级负责的责任闭环。

  (二)规范重点领域管理,确保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应系统排查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运用数字化手段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模型,对招生、基建、采购等高风险领域实施全流程电子留痕与智能分析,织密“数据铁笼”,约束权力寻租空间,同步建立“制度+技术”的廉政风险防控矩阵,针对权力配置的“薄弱点”、政策执行的“关节点”、利益输送的“风险点”,设计不可逾越的刚性约束制度。

  (三)增强崇廉清廉氛围,营造风清气正清廉校园

  在实践层面,需实施“浸润-渗透-辐射”的三维策略:通过树立师德典范、创作主题文艺作品、打造实景教育载体等具象化形式,构建“课程+活动+传播”的立体化育人矩阵,建立校地协同的实践教学机制。以此形成课堂教学、文化熏陶与实践感知的育人闭环,这种文化培育模式不仅重塑了廉政教育的实施范式,更通过环境浸润实现价值传导,在潜移默化中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四)优化整合监督力量,确保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首要任务是打破既有监督力量的碎片化格局,将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职能有机贯通,形成覆盖权力运行全链条的监督网络,建立动态预警与过程管控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既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不能腐”,又同时对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执行“四种形态”处理机制。通过以上举措,最终构建起具有民办高校特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作者系黄河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民办高校防范和治理腐败难点及对策研究”(编号:2024LZZD-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