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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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窗口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法律援助申请,前来寻求帮助的是申请人的儿子,他的母亲已有88岁高龄,老人的其他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经多次协商调解后无果,便到此想要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为进一步核实案件请求是否属于老人的真实意愿,鉴于老人年岁已高,行动不便,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遂决定上门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上门后,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就其诉求及事实理由部分进行详细了解,并协助当事人妥善办理了相关手续,详细告知了老人及其家人接下来需要履行的程序,以及要补充提供的证据材料等。老人给予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极高的评价,十分感激工作人员的上门服务,没想到坐在家中这件烦心事就能得到解决。

  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始终重视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特殊人群维权案件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简化受理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8件,其中,受理老年人申请6件,上门服务2件。(王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