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取又能贷 次数不受限 符合条件额度再提高

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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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军旗)公积金既能取又能贷,提取公积金不限制次数,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又提高了......3月22日,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一系列公积金惠民新政策正式出台,住房公积金惠民生助安居的作用将更加明显。

  新政策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能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房和实际支付房租的需要,是历年来政策变动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涉及购房、租房、还贷提取和贷款额度、住房套数认定等内容。政策调整后,公积金“一年取一次”将成为过去。

  据介绍,政策调整后,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可以按购房原因提取公积金,最大限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已办理过购房提取和商贷的职工,符合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商转公”,进一步减轻购房还贷压力。放宽职工租房及还贷提取频次限制,职工可根据实际需要,每年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解决了职工急需资金的需求。多子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再提高不超过15万元的贷款额度。优化了职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不再

参与认定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解除了职工贷款、提取公积金的后顾之忧。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的实施,既有利于减轻购房者购房、还贷、还房租等压力,也将有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