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情醉风雅 落笔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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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福君作品集《家乡有烈酒》
崔洲(新乡市)
又是一个梅子金黄杏子肥的盛夏时节,我市作家王福君的第二本作品集《家乡有烈酒》摆放在我的面前。我一口气读完了全部作品,案头留下缕缕丰收的醇香。
《家乡有烈酒》共选录抒情散文18篇、叙事散文15篇、歌词15首。作家的目光从没有离开过自己生活、生长的家乡。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浓的乡情。《叩问人生》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一篇。作家笔下的家乡如同画卷般美丽:“窗外绿风袅动,剪辑门前流动的河流,两岸走动着青翠的行柳。”“布谷鸟声里,麦黄层层浪。”自然风景虽美,却难掩生活艰辛:“因贪玩而伪造野菜满筐的童年”、母亲“扬起的巴掌”、父亲“扬起地瓜大的拳头”,而“奶奶用半个鸡蛋一下子塞住我哭叫夸张的嘴”。到了傍晚,“劳作的爷儿们,裸露黢黑的筋骨,拎一张高粱篾片编席,铺在门前的大槐树下乘凉”。
童年的记忆是一幅幅镌刻在内心深处的画面,成年以后的生活是怎样的呢?作家先写“生活沉重的步履在沧桑里无奈”,又写“我背起远征的行囊,把离情别绪,藏在心的深处”,去“咀嚼艰辛,品味千里孤独大风歌”。作家用高度凝练的笔触,抒发内心深处对艰苦创业生活的感慨。
整篇《叩问人生》所要表达的,就是要“把人生的大喜大悲,坐标成前方柳暗花明的风景;把生活里的酸甜苦辣堆放在家乡坚硬的榆木桌子上,静下心来,提笔展臂,写成平仄的诗行”。
其次,作家倾注笔墨最多的,是对家乡人发自心底的礼赞。
在《祭母》中,作家“惟将飨酒洒于您的脚前,用心感应您的教诲,与您饮一杯母子情深的酒”倾诉心声;写《村庄土地上的男人》,说他“从来不会对土地撒谎”“左手挽着田野,右手挽着五谷丰登的兴旺”。在《老铁祭》中,作家用最淳朴的乡村素材展现了主人翁坦诚、无私、厚道、仗义的质朴和纯真的特征。《乡村憨酒人》《三娃》《远嫁的英子》《二大爷》等篇目,所刻画的也都是作家最为熟悉的家乡人的不同典型。
作家不仅浓墨重彩描摹家乡的父老乡亲,同时寄情于家乡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包谷的一生》《太行》《平原的风》等,都是他描绘家乡风土人情的优美画卷。
这种炽热的感情,同样体现在作家的歌词创作中。作品集收录了作者近年来所创作的15首歌曲。这些歌词一经谱曲、录制、视频传唱,就形成很大反响,尤其是《卫辉》《新乡》《贵州》三部曲,在音乐平台传播点击势头强劲。
《家乡有烈酒》在艺术创作方面具备鲜明特色。
其一,作品的叙述、描写、抒情和议论,都融合了广阔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这不仅增加了作品的厚重度,而且使作品内容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乡村憨酒人》中对乡下人喝酒场景的描写就紧扣了时代特征和社会特征。早些年,遇到雨雪闲时,几个投脾气的人便会轮流坐庄,先是“小酒铺里抱回来三块钱一瓶的整箱酒”,接着是萝卜丝、大白菜或者花生米,再接着“酒碗碰酒碗喝起来”。“菜盘子光了,没有表情的女人,就去里屋哗啦啦捧出来一堆没去壳儿的干花生堆在桌子上,剩下的那半棵大白菜,随便切切剁剁,放进盆子里,加盐、加醋......放在桌子上继续喝”。那时候,“醉前是人样儿,醉后是熊样儿”,“反正醉是村子里的人,不醉还是村子里的人”。时过境迁,如今他们喝酒的场面、规格、档次,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酒是讲究的“53度的酱香酒”,菜是“热气腾腾的大盘子猪肉排骨,大盘热气腾腾的炖草鸡”,过去喝酒,多少有点儿借酒消愁的无奈;如今喝酒,是酣畅淋漓的痛快,是新时代别具一格的幸福赞歌。
其二,艺术形象塑造多样化,可谓千姿百态、尽显风采,笔力独到,生动传神。
写《远嫁的英子》,着墨不多,人物形象却跃然纸上。写春韵带露,河边“乳黄的青色水草一片片都伸露出来,文弱而神韵”,河水被芦草撩拨,“水珠散开一把的晶莹”。作家写春天的水草、河流,有力烘托了主人公英子的至善至美,甚至用“村庄笑了,河流笑了,我也笑了。英子,你笑了吗”直抒胸臆,使英子仿佛一下子站到了读者的面前。
作家写“上缴的公粮干、饱、净”的二大爷,写“长发过耳,棕黄色的长发迎风就打旋儿飞舞”的能人九根,写魁梧力大个性光彩的老铁,写看似木讷,其实善良狡黠的三娃......全书塑造的人物多达几十个,每个人的形象都具有独特鲜明的特征,都是作家倾注心血打造的艺术典型。
其三,作品细节描写笔力独运,有力烘托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一是用简练的语言写细节,“老头儿两眼直勾勾地看着老婆婆,坏坏地笑;老婆婆有点羞涩的笑笑,给老头儿点燃一支烟”(《往事村庄》)。
这一类细节描写多用抒情色彩概括凝练的语言,显得情景交融,有很强的感染力。二是用平实的语言写细节。这类描写平中见奇,生动传神。如《马王庙》中民间说书艺人说书过程的描写。三是与“酒”相关的细节描写。作品中有大量关于酒文化的描写。酒不醉人人自醉,写酒,是作者真正的大手笔。《花江狗肉封坛酒》在写饮酒文化上是一篇十分难得的精品。一是从作品整体布局来看,作品先写名吃花江狗肉和饮酒途中恣意山水景物,无不围绕封坛酒这一主题去构思,突出绿叶的绿,红花才显得更红。二是写封坛酒太香,放在后备箱里竟然把警察招来了,警察以为司机酒驾,结果是虚惊一场。三是写那位不食狗肉的业务员,临走时非要带花江狗肉送人不可。整篇《花江狗肉封坛酒》沿着美景、美食、美酒这条线,写得一波三折,美不胜收。
欣赏《家乡有烈酒》,使我加深了对作家王福君生长、生活的卫河之滨的古汲城的认识,那里是《诗经·卫风》的主要发祥地,那里长眠着“亘古忠臣”比干,那里矗立着望京楼......有山有水的地方有灵性,有灵性的地方出才俊,卫辉就是这样一片人杰地灵的热土。王福君的创作就深深植根于这片厚重的人文沃土中。祝愿他沿着脚下的太行、卫河、汲城,不断行走,给我们创作出更多厚重的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