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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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刚接手社区矫正工作时,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意识不强,他们认为社区矫正就是走走形式,没有坐牢就等于没有判刑。被判处盗窃罪的殷某就是有这种想法的其中一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当听到每周都要按时到司法所参加学习和劳动后,殷某便表现出了抵触情绪。我马上对她进行教育谈话,并向她解读了《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手册》相关规定,但她也只是表面答应,内心并没有真正接受。
事实上,在接下来的集中教育活动中,她总是以各种理由迟到或者早退,有时甚至不来。鉴于殷某屡次违规,最终司法所对其进行了训诫谈话。在训诫谈话时,我耐心地对殷某进行劝导教育,她始终一言不发,当我提及让她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时,我捕捉到了她眼中的变化。训诫谈话结束后,我向其他工作人员建议,一起到殷某家中和她的家人谈谈。经了解得知,殷某本质不坏,只是独自一人照料家庭和孩子,加上丈夫对她缺乏关心,导致她内心很是孤独。
在殷某家中,我们与殷某的丈夫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要求其多从思想上关心殷某,而不是一直因为服刑的事情指责她。之后,我们不断与殷某交谈并进行走访,谈她的家庭生活和人生等。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的耐心开导和教育下,殷某变化很大,在之后的学习和社区服务中,再也没有出现过抵触情绪。
解矫当天,殷某对我说的一段话让我颇有感触,她说:“我没想到你们能像对待朋友一样关心我,出事后亲戚朋友嫌弃我、埋怨我,也使我很自卑、很敏感,感谢你们没有放弃我,让我重新找回了自己,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辜负你们。”殷某的话让我很感动,也让我明白社区矫正工作不是简单的说教,要想矫正一个人,首先要去了解他们,把他们当作自己的朋友一样关心,赢得他们的信任,进而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只有这样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才能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时光荏苒,回顾10年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一路走来少有人喝彩,但我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和收获的充实。从一名镇办工作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身份的转变让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空间,每天面对的是一群特殊却也普通的人,他们都曾犯过错误、曾触碰过法律底线,他们更需要的是关心和尊重,而我们的关心和尊重,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我见过目不识丁的老人拿着报到通知单前来报到,谈话时语气中充满了对法律的不解,但对结果又坦然接受;也见过假释出来后话不多、一脸平静但对我们的每一个要求、每一个指令几乎以弹跳的方式予以回应的中年人......对我来说,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过程都是一段成长的经历,我努力做好每例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调查评估,填好每本工作台账,做好每次谈话记录,在与矫正对象心与心的交流中,倾听他们的故事,帮助他们“识迷途而知返”。
生命如花,绽放着司法行政工作者青春的风采;激情似火,升华着一代又一代司法行政人的人生价值。我们满怀真诚和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我们以无畏的决心和勇气,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我们用青春和汗水,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谱写了一曲曲高昂的司法行政赞歌。
(张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