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中磊 凌 波
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为了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相适应,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7年9月,我市颁布实施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2022年8月,我市出台了《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推动和保障社会发展进步的一次制度性创新,标志着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法治引领的新阶段。2022年9月,《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2015年我市拥有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10部地方性法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善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法治与时代同行、照耀人民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