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现场
本报讯 近日,获嘉县太山镇李某(已故老人)的家属来到获嘉县矛调中心,送上了一面印有“人民调解为人民 无私奉献解忧愁”的锦旗,感谢矛调中心在调解其家人交通事故赔偿案中的辛勤付出;当事另一方也送来了“人民调解暖人心 锦旗字字显真情”的锦旗,表达了对调解员的感谢之意。
事情是这样的。6月9日,大新庄乡居民汪某到获嘉县矛调中心,就其妻子赵某与91岁老人李某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寻求帮助。获嘉县矛调中心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省优秀调解员王随芳牵头,市优秀调解员陈建中、郑晓兰组成的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
经调查得知,6月6日20时许,汪某妻子赵某驾驶小型客车途经太山镇某村北口附近时,与从西向东横穿获亢公路的91岁的老人李某相撞,李某当场死亡。7月5日,获嘉县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超速驾驶,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汪某随即支付李某家人3.8万元作为丧葬费,但关于后续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李某家人要求赔偿50万元;汪某认为按国家规定最高赔偿20万元。
调解小组在认真研究案情后,多次召集当事双方分别做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小组了解到老人李某在村里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虽已90多岁,但身体硬朗。因为对方的过错离开人世,李某家人一时接受不了,对立情绪较强,提出过高的赔偿标准。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小组对李某家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普法教育,对老人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安慰他们尽快解决问题,让老人入土为安。关于赔偿应该按法律规定计算,建议他们咨询律师,适当降低赔偿数额。李某家人认可调解小组的意见,表示回去考虑。
6月24日,调解小组召集当事双方到矛调中心进行背对背调解。随后几天,调解小组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在矛调中心继续协调。经过沟通,李某家人从35万元降为30万元最后降至29万元,汪某从25万元涨为27万元最后至29万元。随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李某家人收到赔偿款后,便出具了谅解书。
(王凯琪 张珂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