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近日,我市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新乡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引导和规范新乡市产业研究院建设发展。
产业研究院是以龙头(骨干)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参与,集研发、中试、产业化、工程化于一体的新型研发平台。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要求为我市主导产业中省内公认的头部企业,在产学研合作方面有较突出的成绩,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内“头雁”企业,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等,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或者利税达到5000万元以上,愿意在产业研究院建设启动阶段承担所需人力、物力及财力投入,提高市级产业研究院竞争力和建院质量。
据了解,为搭建科技与产业、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的桥梁,形成以省、市级产业研究院为载体和引领的新格局,到2025年,我市力争建设省级产业研究院5家~8家,市级产业研究院10家~15家,构建比较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对我市重点产业形成强有力的支撑。截至目前,前两批25家省级产业研究院中,我市企业牵头建设的有4家,数量居全省第二位,分别是华兰生物牵头建设的生物医药产业研究院、银金达集团牵头建设的先进膜材料产业研究院、驼人集团牵头建设的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研究院、科隆新能源牵头建设的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产业研究院。同时,10家市级产业研究院已经市政府批复,并明确了10家后续市级产业研究院重点培育名单,初步形成了梯次培育格局。
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市工信局将重点做好有关产业研究院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力服务产业研究院建设,围绕新乡产业布局,积极争取谋划一批新的产业研究院,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构建比较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张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