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法院帮我们要回了工资,辛苦了!”日前,卫辉市法院三楼调解室里欢声笑语,这是来自李源屯镇的几名农民工,在收到老板微信转发的工资后,高高兴兴来申请撤诉了。
据了解,2021年3月,杨某等7人在新郑华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干活,由卫辉市某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委派郭某带班。工期结束后,经结算,共计欠杨某等7人工资47070元。卫辉市某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阴某在工底上签字确认,后因郭某意外死亡,阴某借口已经将工资支付给了郭某,而拒绝向杨某等7人支付工资。
6月15日,杨某等7人将卫辉市某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和阴某起诉到卫辉市法院,并申请诉前调解。
案件流转到卫辉市法院调解室后,卫辉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赵燕荣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深入了解案情。
因被告方法定代表人阴某在外地出差,调解员就用电话与他联系,做工作,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调解员几番努力,阴某最终同意与杨某等7人互加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杨某等7人的工资47070元。
近日,收到阴某转发的工资后,杨某等6人来到卫辉市法院调解室,当面向调解员表示感谢,另外一人在外地也通过微信申请撤回了起诉。
(王伟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