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
      

执行法官倾力追回执行款

本报讯 近日,两名被执行人在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压力后,来到红旗区法院,将两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据了解,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高某、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审理,红旗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高某、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某出租汽车公司支付4.01万元。

因两名被告未能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向红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该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高某、李某还有一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7万元。

收案后,红旗区执行法官许闫首先通过网络查控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却只成功冻结数十元执行款。通过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而此时,令人焦急的情况出现了:疫情期间,申请执行人某出租汽车公司因资金出现短缺,若案件无法及时执行到位,其公司可能就会因资金周转不灵导致员工失去维持生计的生活来源。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许闫通过电话方式主动与两名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向其说明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措施,并严正告知,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可以依法将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一直以来,红旗区法院坚持续提升执行团队执法办案水平,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积极为营造辖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