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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优化引进人才户籍服务
市外迁入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天压缩至1天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记者昨日获悉,今后我市引进人才凡持有市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均可享受实行“零门槛” 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就近办”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多项政策。

对于引进人才申请户口迁入我市的,将不再经社区民警实地走访,凭个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即可申请落户至居住地。在本人提供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居民家庭户入户的,应征得该居民家庭户户主同意;无法入户居民家庭户且合法稳定住所不适宜落户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申请入户集体户口。

为最大限度减少引进人才办事成本,我市公安机关可提供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等多种便利迁移服务。引进人才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往返原户籍地,在我市即可办理完户口迁入迁出手续。办理时限上,还可享受最大限度的时限压缩,市外迁入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天压缩至1天内审批完毕。对于因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申请异地受理的引进人才,不区分户籍地,均可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同时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可免提交在当地工作、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此外我市还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到户籍室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时,无需排队,持相关证件可直接申请办理。引进人才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与户籍民警预约办理相关户籍业务。各户籍室在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时,户籍民警和社区民警还可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