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
    

母亲,我的榜样!

张学梅(新乡市)

5月8日母亲节,在微信群、朋友圈一声声母亲节日快乐的祝福声中,我对母亲的思念之情更加浓重。再次翻开细读由四姐撰写、小妹图文编辑的微信推文《怀念母亲,您是我们的榜样!》,视线因双眼晕起层层薄雾而模糊,母亲的音容笑貌在内心却清晰可见。

我的母亲岳香善,1919年农历11月18日出生在清丰县阳邵公社寒泗滨村一个贫困农民家庭,1938年7月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救国会姊妹团、妇联会,在革命活动中出生入死、矢志不渝。新中国成立后,在清丰、封丘、辉县等地多个岗位上工作,曾任辉县城关供销社经理、辉县图书馆馆长,16次荣获省、市、县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在我的心里,母亲首先是一名忠诚的共产党员,再就是慈爱的母亲。

母亲每次交党费都是用崭新的钱上交的。她总是教育我们积极靠近组织,叮嘱我们不准拿公家的任何物品。上世纪70年代初,我上小学时,有一次崔大大(家里的保姆)急着用一纸箱放东西,让我去找母亲(当时母亲在辉县城关供销社当经理),按说从供销社拿一个纸箱不是什么难事,可母亲带着我在供销社前后院里找老四叔(供销社的司务长),她交了两角钱后,才让我拿走。那个时候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供销社门市部的柜台里面有用木格子箱装着的散装饼干、方酥、糖块等食品,有时候去找母亲玩,她总是告诫我们,那是公家的东西,没有交钱买出来,坚决不许偷偷自己伸手拿。令我们开心的是,母亲有时候也花上几角钱买一些给我们解解馋。

母亲工作繁忙,因为完成工作是党交给的首要任务。1964年我和双胞胎妹妹出生,在家排行老八和老九。由于母亲工作忙,她只能带一个,就把我寄养在辉县西关牛老师家,我是吃奶娘的乳汁长大的。母亲生我们兄妹九个,除了大哥和九妹是吃母亲的乳汁长大的,其余七个都是在别人家寄养的。难道母亲不想亲自养育我们吗?不是的!那是母亲时刻想着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时刻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妇救会、供销社许许多多的工作在等待着她去完成。

母亲和同事邻里相处融洽,经常接济邻居二婶家。二婶家有困难时,母亲总是尽力给予帮助。母亲经常教育我们要与人好好相处。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小时候节假日母亲带领我们打扫公共卫生的情景。我们住在当时的辉县牌坊街23号,那个胡同好深好深,母亲带领我们把胡同打扫得干干净净,培养我们从小爱劳动的习惯。后来,这个习惯早已成为自觉,直到现在,不论我住几楼,我都会积极主动地打扫楼道的卫生。

1980年8月,母亲从辉县图书馆离休。父母离休后,哥哥姐姐把他们接到郑州居住,本该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可母亲在家闲不住,主动向街道办事处请战发挥余热,义务为居民办理有关事宜,深受广大居民的好评,并被推荐为郑州二七区区街先进工作者和郑州市整顿社会治安积极分子。那时候,自行车是家里的大件,也常常被小偷盯上,在郑州四中家属院一楼住的母亲,每到晚上10点就要出门查看谁家的自行车还没有搬回家,用洪亮的声音高喊“搬车儿啦”。

母亲的言传身教让我受益匪浅,随着时光的流逝给我更大的启发,常常提醒我以母亲为榜样,保持一颗平常心、感恩心,做一支蜡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

随着我们长大走上工作岗位,母亲谆谆教导我们要好好学习业务知识,踏实认真负责地工作。如今,我已经在图书馆的岗位上工作了40余年,我始终以母亲为榜样,兢兢业业,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无愧于图书馆人称号。

母亲,您是我永远的榜样!我一直在做您那样的人,努力成为您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