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
      

让孩子们在蓝天白云下健康成长
——原阳县检察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让孩子们在蓝天白云下自由奔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一名检察官时刻在努力的方向。原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逐渐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工作体系、工作模式,让一系列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落地见效,用司法温情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治副校长带头行动

筑牢幼苗安全屏障

“遭受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学校、家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责任义务”“学生可以使用哪些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欺负同学是不对的”……就读于原阳县东街学校的小张,最近参加了一堂关于校园欺凌的法治课。扮演“施暴者”的他,和扮演“旁观者”“保护者”“受害者”的同学一起现身说法。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大家掌握了远离校园暴力的“巧计妙招”。课堂上,法治副校长通过情景剧、知识抢答、以案释法等形式,寓教于乐,还为不同年龄段的同学量身定制了法治课程,让大家学得通、弄得懂、用得到。

原阳县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实际行动为防止校园欺凌、网络侵害以及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除去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之外,法治副校长们还立足检察职能,帮助解决依法治校、平安校园的实际困难,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用司法保护协同做实全社会共同保护。

强化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照亮那些“隐秘角落”

未成年少女追随喜欢的人去聚会,被灌醉带至宾馆性侵;为打赏的金钱而鬼迷心窍,导致被人多次侵犯……类似案件屡屡发生,共同指向那些“隐秘角落”。因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弱,未成年人容易遭受性侵害,宾馆等隐蔽场所更是高发地。如何避免宾馆、酒店等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之地”,近日,原阳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域内的多个宾馆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在对宾馆进行检查时,员额检察官娄丽娟仔细询问了宾馆从业者是否严格落实实名登记,是否如实登记未成年人信息、进行入住询问等,是否知悉未成年人入住要求等情况,并现场查阅了未成年人入住台账资料。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宾馆存在登记、管理不完善,对未成年人身份核查不规范等行为,该院对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举措的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宾馆依法处罚。

“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强制报告制度充分彰显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狠抓强制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照亮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让不断织密织牢的未成年人保护网更具效力、更有精度。”娄丽娟说。

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护航守护“少年的你”

“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地学习,专科不够理想,下一步要奔着专升本努力,不辜负检察官的良苦用心。”一名即将踏入大学校门的孩子坚定有力地说。

2021年9月,原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受理审查逮捕的一起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中,发现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且系刚进入高三的学生。通过社会调查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成绩中等,平时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等情况,生活中无不良行为,懂事听话,与同学、邻里关系融洽,本次犯罪系临时起意,和其同行的其他人(已判刑)在KTV唱歌时与人发生争执引起打架,随后打电话纠集了其他人过来参与打架,案发后认罪悔过。

如果“就案办案”把他推向被告席,影响的不仅是他的个人前程,也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是否符合立法本意?一诉了之能否取得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在承办检察官心中打了结。承办检察官决定把这个情况向检委会汇报。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原阳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最大程度地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重返社会。

在案件受理审查起诉后,这名未成年人仍在高三备战高考的关键时期,抱着对他不惊动不打扰,让其安心学习的初衷,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鼓励孩子放下心理包袱,努力学习,案件处理会等到他参加完高考,只要其好好学习,会依法给予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理。2022年4月,该未成年人通过高职单招考试,考上一所专科院校。为了孩子能更好地学习,成长成才,原阳县检察院近日依法对其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这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少捕慎诉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原阳县检察院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用特殊的司法关爱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力其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夏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