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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检察院“四项协作”守好老人“养老钱”

本报讯 延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打击与防范并重的原则,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建立“四项协作”机制,联手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与公安机关建立检警协作机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及时批捕、起诉一批重大案件,形成有效震慑。与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机制,针对利用老年人健康培训、义务讲座等形式推销保健药品、保健器材等行为,强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市场监管。与社保等部门建立打击和预防社保基金诈骗协作机制,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件,指出问题、分析原因,下发检察建议,堵塞社保基金管理漏洞。与金融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落实“预防电信诈骗风险告知书”制度,严把资金转移关口,阻断诈骗资金转移链条。

同时利用送法“五进”活动,结合典型案例揭露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以及对保健品的虚假宣传为手段实施的诈骗行为,让广大群众时刻提高警惕,远离诈骗行为。

(申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