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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奋力书写新时代履职答卷
——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范士富 梁中磊 凌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4月22日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市委确定的“进五争四”目标,聚焦“十大目标”“十大行动”,自觉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行权,发挥人大作用,积极探索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贡献人大力量。

从今天起,本报将开设“全过程人民民主新乡实践”专栏,重点介绍全市人大系统和人大代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故事。

奋进新时代,迈向新征程。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进五争四”目标履职尽责,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把牢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定理想信念的“主心骨”,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筑牢政治方向的“压舱石”,把准党领导的“定盘星”,自觉在市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市委决定和指示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统筹谋划,努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今年,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做好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坚持持续发力 推动法治新乡建设

紧扣新乡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期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找准地方立法切口、保障群众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制定出台《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乡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开展南太行旅游度假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等立法调研。

完善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作用,强化自主起草法规草案工作,提高审查审议水平。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新期待。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召开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增强监督刚性 提升监督质量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紧盯监督重点,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加强法律监督和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效果,打好监督“组合拳”,以高质量监督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福祉。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重点对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结核病防治所、市职业教育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进行审查;跟踪监督市医保局、市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汛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基层矛盾化解、科研经费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新乡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提高实效性。抓好询问后半篇文章,做好有关意见的落实和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专题询问的建设性和促进性作用。

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烈士纪念设施项目、卫河治理项目、数字治理项目、人防工程项目、城区防汛工程项目等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督促解决问题。

完善服务机制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凝聚最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智慧和力量。

开展“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支持市“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提出议案建议、参加相关专题调研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完善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会议代表座谈制度。深化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点)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开展2021年度“五星级代表联络站”评定工作,落实市级领导干部代表进站开展活动制度,持续推进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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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落实重点建议“四办三评三公开”机制,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测评会,强化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优秀案例和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举办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宣传活动,推动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代表退出和增补机制。

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会同市委有关部门做好履职优秀代表连任推荐工作和新任代表考察工作。

强化自身建设 提升工作整体实效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压实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相互融合。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五星级”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和“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组织开展县级人大工作观摩,不断提高各项工作质效。继续办好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新乡人大网站、《新乡人大》杂志,出台新闻宣传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积极性,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大声音。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深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深化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代表履职等信息化平台完善升级。开展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成果评选活动,加强人员培训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正向激励。

健全市县人大联系机制,加强定期和专项沟通,深化市县人大工作联动,鼓励支持县乡实践创新,挖掘特色亮点,推广经验做法,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