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
      

“职业紧张”算职业病吗?

失眠、抑郁、内分泌紊乱、心血管疾病……如果你在工作压力下感到身心不适,很可能是“职业紧张”在作怪。“职业紧张”是影响职业健康的重要因素。

新的经济环境下,海量的信息、激烈的竞争打破了人们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带来无处不在的紧张感。相较于症状明显、多发于特定行业的传统职业病,“职业紧张”涉及的人群更加广泛,严重影响劳动者身心健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基本限于工业生产范围,以尘肺、化学中毒等制造业的健康风险为主。因社会心理因素引发的“职业紧张”目前虽不在职业病范围内,但同样属于“工作相关疾病”。

“职业紧张”也叫职业应激,是指在某种职业环境下,客观需求与个人适应能力失衡导致的生理和心理压力。适度紧张有益于激发劳动者工作潜能,但如果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并且无法获得及时修复,可能诱发一系列身心疾病,不仅会降低工作成效,甚至会影响职业生命质量。

“职业紧张”的伤害日益凸显,相应保障尚未纳入现行法规。目前,国家正在开展调查,加强对肌肉骨骼损伤、“职业紧张”导致的身心问题等职业危害的研究、评价和控制,以应对产业转型、技术进步可能产生的新型职业健康风险。

市职防所专家认为,“职业紧张”可防可控,除了完善政策、干预企业外,更需要劳动者自己积极面对,保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如果压力长期持续,而且症状严重,自我放松无效,务必就医或向专业机构求助。

(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