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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深入推进

市医保局与第二批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补充协议

本报讯 4月25日,新乡市第二批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补充协议签订仪式在市医保局举行。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翟桂利,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明春,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李保成,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余文发、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王传升、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副院长余涵,市医保局机关及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员出席仪式。签订仪式由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徐建新主持。

徐建新宣读了新乡市第二批市本级26家DIP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余涵作表态发言,介绍了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围绕DIP付费做的准备工作,表达了做好DIP付费改革工作的坚定信心。

郭明春在仪式上指出,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省DIP工作推进情况要求,依据《新乡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DIP工作进展情况,先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启动大会上明确的市7家DIP试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又有100家定点医疗机构经过前期接口改造,国新健康提取大量数据分析后符合DIP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100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新乡市第二批DIP定点医疗机构。

李保成代表市医保局,分别与3家医疗机构副院长签订了DIP补充协议。

翟桂利在仪式上就更好地稳步推行新乡市DIP付费改革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把建立健全机制作为推进DIP工作的重要前提。建立对标机制。对标国家顶层设计,认真、反复学习中央、国务院关于DIP改革的有关文件,对照标准,逐项落实,确保DIP作方向不偏。建立领导机制。各DIP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高规格领导机构,组织相关科室建立科学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使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建立沟通机制。各DIP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医保、信息、病案、临床等专业人员,及时与市医保局、国新健康及各级医保中心沟通交流,建立解决问题的有效通道。

二是把学习经验作为推进DIP工作的重要途径。DIP支付方式改革是一个陌生事物,没有经验可循,为了少走弯路,厘清思路,要把学习作为提升的重要途径,采用邀请专家学、相互交流学等方式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是把培养人才作为推进DIP工作的重要手段。成立专家队伍。通过开展总额预算管理、住院病历审核、数据中心建设、结算方式、数据采集、病案首页和结算清单报填等进行培训,培养一批DIP工作关键节点的专家、能手。建立骨干队伍。要组建一支掌握上级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对政策的制定把关、对工作的方向把关,让其成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骨干力量、攻坚力量。培育基础队伍。DIP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多要素、多环节、多人员联动才能完成,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医疗机构医保、病案、信息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对关键人员的培训,建成一支专业知识丰富、业务技能精湛、实操本领过硬的基础队伍。定实协同队伍。注重发挥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专业作用,要参与病种、分值、权重系数的动态调整,加强经办机构的集体协商,营造支付方式改革“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氛围。

翟桂利强调,时间紧、任务重,市医保局要按照省医保局要求,结合我市DIP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年底要完成50%的任务。希望出席仪式的第二批DIP定点医疗机构以只争朝夕的奉献精神、责无旁待的担当意识、精益求精的标准要求,稳步推进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建新 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