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宗斌
民生是最大的福祉。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我市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
10月8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新乡市灾后促消费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出台,将扩大消费与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推动消费市场进一步恢复,在广大群众中引发较大反响。那么,《十条措施》是如何编制的?还会有哪些关乎民生的“硬货”“干货”?领取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为此,记者对市政协副主席、市商务局局长周勇进行了专访。
问:《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7月下旬的洪涝灾害导致我市上万个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商业网点受灾,加上疫情对我市造成的经济冲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为尽快消除汛情叠加疫情对我市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加快消费回补,带动经济企稳回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其他部门,研究起草了《十条措施》。
问:《十条措施》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立足本地,务实创新。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对灾后促消费的工作要求,按照通俗易懂、可操作、接地气的思路,立足本地、凸显特色、加大力度、创新突破,推出我市消费十条措施,推动市域内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二是政府引导,联动商家。引导各行业商家、平台参与促消费活动,配套让利政策,形成政府搭建平台、商家丰富供给、全民乐享消费的工作格局。通过发挥消费乘数效应,滚动更大消费雪球,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
问:《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拿出5000万元重点聚焦销售占比大、群众关注度高、带动作用强的汽车领域。此次促消费内容包含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车购置补贴,消费者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乘用车,并在本市完成登记上牌手续的,均可以领取差异化补贴。
二是拿出3000万元推动家电、家居消费升级,重点支持电视机、冰箱、电脑、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电器和家具领域大宗消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消费者到指定企业购买家电、家具的,单品消费1000元(含1000元)以上,按发票金额的10%申领消费补贴,单人单票领取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1万元以上均领取1000元补贴)。
三是拿出2000万元用于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一般性消费补贴,通过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进行。消费券共分6期发放,前4期每期按照500万元发放,第5期和第6期视前期资金结余情况发放。
问:本次活动持续到什么时间?
答:本次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消费者申领补贴的材料均需在此时间段内取得。
问:领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什么要求?
答:领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要在活动期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乘用车,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后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且报废车辆和购买新车须为同一人。
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与新车消费补贴可以同时申领吗?补贴发放的顺序是什么?
答: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新车消费补贴不叠加享受,仅报废车辆行为不享受补贴。补贴发放的顺序以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问:怎样领取补贴?
答:已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和《新乡日报》公众号上公示补贴兑付流程,消费者持补贴申报所需材料到各县(市、区)指定的兑付点登记,经审核后,由承办银行按照各县(市、区)灾后促消费领导小组核定的具体补贴数量、金额、对象,将消费补贴发放至消费者银行账户。
问:消费券在哪儿领取?
答:政府消费券通过支付宝、云闪付APP发放。市民可以选择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框输入“新乡”跳转界面领取,或在云闪付APP“本地专区”选择“新乡政府消费券”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