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使我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我终于得到了我的房产。”近日,赵某带着两面写着“办案严谨、公平公正、惩处犯罪、守护法制”“恪守纪律、廉政高效、执政为公、一心为民”的锦旗到红旗区检察院,对该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达谢意(如图)。
赵某于2020年5月15日,以杨某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红旗区检察院提出民事监督申请,该院当日即受理此案,并依法开展民事调查活动。2020年8月5日,经大量走访调查审查,承办检察官刘丹认为该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依法将该线索移送市公安局红旗分局。2020年8月31日,红旗分局以杨某甲、杨某乙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并查明了案件事实。红旗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构成虚假诉讼罪,于2021年9月26日向红旗区法院提起公诉,当日,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10月27日,红旗区法院依法对杨某甲、杨某乙涉嫌虚假诉讼罪作出有罪判决。
在办理杨某甲、杨某乙涉嫌虛假诉讼罪一案中,刘丹依法查办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统一办理,指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充分发挥了民事检察、刑事检察的融合优势。最终,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悔罪态度良好,主动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15万元,获得被害人谅解,化解了双方矛盾。 (金莹 文/图)